“十四五”期間,學校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,扎實踐行“嚴謹、精益、卓越”質量文化和“響應、更新、融合、服務”發展理念,全面推進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、依法辦學,形成了“建設早、規格高、職責全、人員足、專業強”的魯大法治工作特色,學校總法律顧問工作典型經驗被教育部、山東省教育廳推廣宣傳。2024年,學校獲評“山東省依法治校示范校”;2025年,被推薦參評“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”。

強化系統設計,組織領導健全有力。印發《魯東大學關于全面加強學校法治工作的實施方案》,將法治工作深度融入學校“十四五”發展規劃,推進全局性、戰略性部署。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依法治校工作領導小組,定期研究部署、深化法治學習、強化督查問效,“十四五”期間,學校黨委常委會、校長辦公會專題研究法治工作15次、開展專題學習10次,不斷提升依法治校能力水平。構建“法治工作領導小組+總法律顧問+法律顧問工作組+法治工作聯絡員”的法治工作網格體系,貫通依法治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確保依法治校要求融入基層治理單元。


維護章程權威,規章制度規范完備。健全完善以章程為核心,規范統一、分類科學、層次清晰、運行高效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。學校現行規范性文件396個,涵蓋黨的建設、教學管理、學科與研究生教育、科學研究、人事人才、學生工作、內部風險防控、國際交流與合作、群團工作及綜合服務等各領域,為依法治校提供堅實制度支撐。嚴格落實《魯東大學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,對照合法性審查7項指標,做到應審查盡審查。建設功能完善的規章制度信息化查詢平臺,實現民主決策、科學決策、合法性審查等線上流轉,推動信息化賦能學校治理現代化。


聚焦法律風險,風險防范嚴密到位。印發《魯東大學合同管理辦法》,建設合同管理平臺,優化流程、固定歸口、嚴格審簽、全程跟蹤,實現合同“線上閉環”管理。落實《魯東大學總法律顧問制度實施辦法》《魯東大學法律顧問管理辦法》,實現法律顧問事前嚴格審核合法性并出具法律意見,事中固定列席決策會議,事后跟蹤問效的全程參與制,確保重大項目、重要議題合規推進、風險可控。制定《魯東大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管理辦法》,規范管理,壓實責任,有效防范因授權不當引發的法律風險。


突出師生主體,合法權益捍衛有力。印發《魯東大學教職工申訴處理辦法》《魯東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》,明確申訴委員會組成、申訴流程及聽證機制,切實保障師生合法權益。定期開展“以案釋法”等普法宣傳,綜合運用和解、調解、復議、仲裁、訴訟等多種手段化解各類矛盾糾紛,依法救濟維護師生合法權益,推動和諧校園建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