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四五”以來,審計處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,緊緊圍繞學校黨委的決策部署,充分發揮審計監督服務職能,為學校經濟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。
理順管理體制機制,加強規章制度體系建設。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,2023年學校成立黨委審計委員會,形成了“黨委統一領導、審計委統籌協調、審計委辦公室具體落實、各二級單位協同聯動”的審計工作格局,并定期組織召開魯東大學審計委員會會議,研究部署學校審計工作。制定《魯東大學黨委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魯東大學審計整改工作實施辦法》,修訂《魯東大學內部審計工作規定》《魯東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》《魯東大學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實施辦法》等7個制度,為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、提升審計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聚焦工作重點任務,扎實推進財務審計工作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全覆蓋。共完成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68項、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3項,發現問題54個,并首次對提拔校級領導的干部和學院書記開展經濟責任審計,實現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。扎實做好審計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,督促被審計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完成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,提高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意識,推動被審計單位科學發展,提高學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。
積極做好專項審計任務。按照省教育廳的部署,先后完成對照其他高校審計發現問題自查自糾工作2項,校企合作辦學和中外合作辦學、學生權益保障政策落實等教育廳安排的6項專項審計任務,完成了省級高水平應用型建設專業(群)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大型儀器設備管理績效等自主安排的專項審計4項。審計發現問題29個,提出審計建議30條,下達審計整改通知8個,督促相關部門制定完善退出機制2項,修訂管理制度2個,清理解除合作協議4項,化解了學校辦學風險,審計整改成效顯著,榮獲“全省高校2024年專項內部審計工作成效突出單位”。
較圓滿地完成其他工作任務。聚焦博士單位申建專項經費管理情況,加強經費支出審核力度,定期督導專項經費預算執行進度。完成2020-2024年度學校部門決算報表和工會經費審計,完成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審計、教育基金會運營情況審計、校醫院2022至2024年財務收支審計、學校內部控制評價、2023-2024年度銀行貸款情況審計、橫向科研項目審計,各類科研項目結題審簽408項,審簽金額4005萬元。完成合同會簽3400多項。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完成資產報廢處置工作。
加大工程審計監管力度,提高工程審計質效。加大對委托的中介公司監管力度。定期召開工程審計委托的中介公司黨風廉政工作會議,聽取中介公司工程審計廉潔執業情況匯報,對加強工程審計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明確要求。突出目標導向,工程項目審計效益明顯。實施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全覆蓋,重點對工程量清單與控制價編制、施工過程隱蔽工程勘驗、竣工結算等與造價管控相關的關鍵節點審計。共完成各類工程清單審核編制124項,合計金額約25300多萬元;完成工程結算審計164項,審計資金21000萬元,審減資金2600萬元,大大提高了學校資金投資效益。
扛牢整改主體責任,積極做好巡視審計整改工作。約定服務企業按照營業收入的4%向學校繳納場地使用費,每年約30多萬元,建立服務質量考核體系,將考核結果作為續簽合同的重要依據,切實保障學生切身利益。扛牢審計整改主體責任,定期開展審計整改情況“回頭看”,要求各單位對照審計發現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工作,并對各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核實,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,確保審計問題真改實改、取得成效。對于已完成整改任務的,及時報審計廳進行銷號處理。
加強審計隊伍建設,不斷提升審計人員履職能力。加強審計人員教育培訓力度,積極組織業務骨干參加各種培訓,定期開展處內理論業務研討,通過“以審代訓”等方式,選派多人參加省審計廳和教育廳組織的各種審計項目、專項檢查,圓滿完成工作任務,得到上級的來信表揚。1名同志掛職省委選派“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”工作隊,工作成效突出,得到駐地政府高度認可。1名同志參加省“四進”工作隊并獲得“單項督導服務表現突出個人”稱號。1名同志參加十二屆省委第七輪、第八輪巡視工作,被評為“2025年度省委巡視表現優秀干部”。